人物:胡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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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簡介
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?—1630 【介紹】: 明陜西邠州人。萬歷三十五年進士。歷山西參政。崇禎元年,以按察使治兵永平,遷山西右布政使。上官奏留之。三年,清(后金)軍攻城,城破,自縊城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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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國昌(1583年—1630年),字游圣,號天符,陜西邠州(今彬縣)人。
萬歷三十四年丙午科陜西鄉(xiāng)試第三名舉人。
三十五年(1607年)丁未科進士,初授東阿知縣,擢戶部主事,補工部主事,曾官禮部員外郎。
天啟六年三月,由四川副使升為山西右參政管糧,七年升本省按察使。
崇禎元年以山東按察使治兵永平,遷山西右布政使,上官奏留之。
崇禎三年(1630年)正月,清兵入關劫掠,東行至永平府,先使人伏文廟承塵上,主者不覺。
初四日黎明登城,有守將左右之,國昌覺其異,捶之至死。
隨即北城樓起火,城破。
國昌在城上自縊,中軍守備程應琦從之。
應琦妻奔告國昌妻,與之偕死。
知府張鳳奇、推官盧成功、盧龍教諭趙允殖、副總兵焦延慶、東勝衛(wèi)指揮張國翰及里居中書舍人廖汝欽、武舉唐之俊、諸生韓洞原、周祚新、馮維京、胡起鳴、胡光奎、田種玉等十數(shù)人皆死。
國昌、鳳奇一門盡死。
事聞,贈國昌太常卿,鳳奇光祿卿,并賜祭葬,蔭一子。

人物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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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錦濤(1871年6月20日—1939年6月12日),字瀾生,男,廣東南海人,中華民國政治家、經(jīng)濟學家。
1885年(光緒11年),陳錦濤入香港皇仁書院學習。
1890年(光緒16年)畢業(yè)后留校任教,后轉任天津北洋大學堂教習。
1901年(光緒27年)以官費赴美國學習政治經(jīng)濟學,獲哥倫比亞大學理學碩士。
1906年(光緒32年),獲美國耶魯大學哲學博士學位,師從著名經(jīng)濟學家歐文·費雪。
9月回國應清廷部試,獲法政進士。
嗣任度支部預算司司長、統(tǒng)計局局長、印鑄局局長、幣制改良委員會會長、大清銀行副監(jiān)督、資政院議員等職務。
1911年(宣統(tǒng)3年)10月,出任袁世凱內閣度支部副大臣。
1912年(民國元年)1月,南京臨時政府成立,陳錦濤出任財政部總長。
1912年3月,與許世英組織國民共進會。
1912年9月,出任北京政府財政部審計處總辦。
1913年(民國2年)10月,任財政部駐外財政員,駐英國倫敦。
1916年(民國5年)6月,任段祺瑞內閣財政總長兼署理外交總長。
1917年4月,因受賄罪被收監(jiān)。
當時,1917年4月上?!渡陥蟆方衣侗本┱斦吭谑芾砩倘藦埮d漢開辦煉銅廠申請的過程中,總長陳錦濤、次長殷汝驪等主要官員涉嫌收受張興漢的商業(yè)賄賂。
該報道發(fā)表后,國會眾議院提出質問,經(jīng)司法調查屬實,陳錦濤入獄,殷汝驪潛逃。
1918年(民國7年),陳錦濤獲得大總統(tǒng)馮國璋赦免。
此后,陳錦濤赴廣州參加護法軍政府。
1920年(民國9年)4月,繼伍廷芳之后出任護法軍政府財政部長。
同年11月,主席總裁岑春煊失勢,陳錦濤遂辭職,此后寓居上海。
1925年任西北銀行經(jīng)理。
1925年(民國14年)12月,陳錦濤在段祺瑞手下再度獲得起用,出任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。
1926年,與胡光鹿等人在天津合辦中國無線電業(yè)公司。
國民政府時期,1930年(民國19年),陳錦濤出任國立清華大學經(jīng)濟系教授,并兼任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幣制研究委員會主席。
1935年(民國24年),任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幣制委員會主席。
1938年(民國27年)3月,參加南京的中華民國維新政府,任財政部長,5月兼任華興銀行總裁。
1939年(民國28年)6月10日,參加日本總領事館的宴會時,中毒,連夜坐飛機到上海靜安寺路找西醫(yī)梅卓生醫(yī)治,因陳中毒太深,6月12日,醫(yī)治無效,去世,享年69歲(滿67歲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