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:吉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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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雄 朝代:

人物簡介
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459—1530 【介紹】: 明陜西綏德人,字世威。
世襲為總旗,正德間進都指揮僉事,參預鎮(zhèn)壓四川農(nóng)民軍。
從彭澤經(jīng)略哈密。
旋拜大同總兵官。
嘉靖中鎮(zhèn)寧夏,破吉囊,八年兵敗被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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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465—1538 【介紹】: 明浙江慈溪人,字英之,號東泉。
弘治六年進士。
除禮部主事。
正德十五年拜右副都御史,巡撫延綏。
嘉靖元年,擊破吉囊,四年遷右都御史,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,以破岑猛,進左都御史。
疏請于其地改設流官,被納。
后遭劾落職。
有《姚東泉文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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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鏌(1465年—1537年),字英之,號東泉,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慈溪縣(今浙江省寧波市慈城鎮(zhèn))人。
明朝政治軍事人物,進士出身。
有子狀元姚淶。
弘治二年(1489年)己酉科浙江鄉(xiāng)試舉人,弘治六年(1493年),登癸丑科進士,授禮部主事,升禮部員外郎。
出為廣西提學僉事、福建副使。
正德九年(1514年),升任貴州按察使。
正德十五年(1520年),拜右副都御史,延綏巡撫。
嘉靖元年(1522年),吉囊進入涇陽,姚鏌派遣游擊彭柍出西路,釋指揮卜云,晚上出兵襲擊成功,此后召為工部右侍郎,出督漕運,改兵部左侍郎。
嘉靖四年,遷右都御史,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。
平定田州土官岑猛叛亂,晉升左都御史,加太子少保。
因得罪霍韜、方獻夫、張璁、桂萼,遭落職閒住。
嘉靖十三年,因大學士費宏、李時舉薦,命以兵部尚書總制三邊軍務,因拒絕赴任而罷免。
家居數(shù)年去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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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介紹】: 明山東東平人,字維綱。
弘治三年進士。
授阜平知縣,改滑縣,召拜御史,巡按蘇松等府,嚴懲私設水牢之豪家,一方肅然。
累官右僉都御史、遼東巡撫。
嘉靖六年為三邊總制,御吉囊有功,為兵部尚書。
會大同兵變,憲設計平定。
在職請立京營分伍操練法,諸將不得借內(nèi)府供事規(guī)營操。
前后歷官四十余年,以年滿七十乞休。
卒年七十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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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憲(1467年—1537年),字維綱,號荊山,山東兗州府東平州人。
弘治庚戌進士,官至兵部尚書。
弘治二年(1489年)己酉科山東鄉(xiāng)試第十一名舉人,三年(1490年)庚戌科進士。
歷任阜平縣、滑縣知縣,九年六月選授江西道試御史,十年八月實授,十二年巡按陜西。
正德二年(1507年)十月,升任大理寺右寺丞,三年五月轉左寺丞,十二月再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,清理甘肅屯田,改甘肅巡撫。
五年入為太仆寺少卿,六月接替王彥奇任右副都御史、遼東巡撫,丁憂歸。
服闋,八年十一月改任撫治鄖陽,九年八月關陜兇荒,饑民流徙,改駐漢中等處,以安撫流民。
十一月調(diào)任大同巡撫,后因應州抵禦戰(zhàn)功,而蔭子王汝成為錦衣衛(wèi)世襲百戶。
十一年(1516年)十月以病乞致仕,不許,尋升為戶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、巡撫陜西,十二年三月入為兵部左侍郎。
十三年五月,兼左僉都御史、提督軍務,與提督太監(jiān)張忠、左都督朱泰率團營兵二千人,平定涿州至蘆溝橋近畿盜亂。
明武宗南巡時,命其督理軍儲。
正德十六年正月代替王瓊為兵部尚書、提督團營。
明世宗即位,王憲被給事中史道彈劾后,自請去職。
嘉靖四年(1525年)十二月,朝廷舉薦鄧璋及王憲為陜西三邊總制兵部尚書,為言官所反對,世宗仍然堅持使用王憲。
王憲為部將王宰、史經(jīng)接連擊敗寇亂。
此后他又率領總兵官鄭卿、杭雄、趙瑛、都指揮卜云等分據(jù)要害擊退吉囊數(shù)萬騎兵,加太子太保銜。
因張孚敬、桂萼排擠,由王瓊接任三邊總制,嘉靖七年(1528年)二月改任南京兵部尚書。
嘉靖八年(1529年)八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,太子太保如故。
當時朔州告急,十二月朝廷舉薦其擔任宣大總督,王憲嚴詞拒絕,而被都給事中夏言、趙廷瑞彈劾罷免歸鄉(xiāng)。
嘉靖十年(1531年)十一月,世宗仍然追念其功,召為兵部尚書,并抵禦蒙古入侵。
十一年九月加柱國光祿大夫,提督團營,其負責京營操練,并裁減軍功冒領者。
大同發(fā)生兵變,王憲最初主張“首亂當誅,馀宜散遣”,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,王憲于是不敢堅持此前議論。
但劉源清久攻不下,而北寇又內(nèi)侵,于是請求令派大將抵禦北方寇亂,而自己專以進攻大同。
王憲批準其奏,因而招致大量言論反對。
此時世宗醒悟大同是重鎮(zhèn),不宜破壞,于是罷兵,叛亂遂平。
劉源清得罪離去。
幾年后,王憲數(shù)次上疏請求致仕,嘉靖十四年三月被許,令馳驛歸鄉(xiāng)。
嘉靖十六年卒于家,十月賜祭葬,贈少保,謚康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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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477—1546 【介紹】: 明浙江蘭溪人,字虞佐,號漁石。
正德三年進士。
任郯城知縣,嘉靖時,累遷右僉都御史,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,罷榷稅及虛田之租。
進兵部尚書,總制三邊軍務。
賑陜西饑,屢敗吉囊及俺答。
累官至吏部尚書。
以年老多病,每事咨僚佐,輒為所欺,罷為民。
卒后復官,謚文襄。
有《漁石集》。
御選明詩姓名爵里
字虞佐,蘭溪人。正德戊辰進士,累官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贈少保謚文襄有漁石集
明詩紀事·戊簽·卷十
龍字虞佐,蘭溪人。正德戊辰進士,除郯城知縣。入為御史,擢陜西提學副使,歷山西按察使。召拜太仆卿,改右僉都御史,總督漕連,兼巡撫凰陽諸府。進左副都御史,歷吏部侍郎,進兵部尚書,總制三邊,召拜刑部尚書,加太子少保,乞歸。尋起南刑部尚書,就改吏部,入為兵部尚書,加太子太保,進吏部,黜為民卒。后以子修撰汝楫疏辨,詔饅官,贈少保,謚文襄。有《漁石集》四卷。 (《四庫總目》:龍所著有《黔南集》、《江右集》、《關中集》、《晉陽集》,其文頗具浩瀚之氣,詩尤長于五言?!端囋坟囱浴罚禾朴葑羧缈嘈蓄^陀,終少玄解。 《國雅》:唐文襄風度環(huán)爽,頗臻古雅。集為蔡子木所編輯。中有「長淮接江水,千里映空色」,「夜雨分芝草,晴天落囊魚」,亦作玄解語。 《明詩選》:陳臥子曰:「漁石五言本之少陵,已涉藩籬,浙窺堂奧?!估钍嬲略唬骸笣O石五言律詩刁斗精明,風云狎競,足為名家?!梗?/blockquo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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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龍(1477年—1546年),字虞佐,號漁石,浙江蘭溪縣(今浙江省蘭溪市)人,正德戊辰進士,嘉靖間累官吏部、刑部、兵部尚書。
謚文襄。
唐龍早年受業(yè)于同縣章懋。
弘治十四年(1501年)舉辛酉科浙江鄉(xiāng)試,正德三年(1508年),登進士,授山東郯城縣知縣。
正德六年(1511年),畿內(nèi)爆發(fā)劉六劉七起義,席捲多省,唐龍數(shù)次抵禦劉六進攻。
父喪丁憂去職。
服除,授監(jiān)察御史,出按云南。
錢寧義父參將盧和坐罪當死,錢寧為奏辯,下鎮(zhèn)撫覆勘。
恰會遣官錄囚,錢寧下屬欲出面和解,為唐龍所逮捕,正其罪。
再出按江西。
正德十六年(1521年),世宗即位。
七月唐龍升任陜西提學副使,嘉靖五年(1526年)十一月遷山西按察使,六年十二月召為太仆寺卿。
嘉靖七年(1528年)二月,唐龍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,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。
八年十月召拜為右副都御史,回都察院管事。
九年十二月升任吏部右侍郎,十年八月升左侍郎。
嘉靖十一年(1532年),陜西發(fā)生大饑荒。
吉囊擁眾臨邊,延綏告警。
明世宗命唐龍擔任兵部尚書、三邊總督并兼理振濟,發(fā)內(nèi)帑金三十萬前往。
唐龍用總兵官王效、梁震,屢次擊退敵軍。
嘉靖十四年(1535年),召為刑部尚書。
九廟修成,唐龍上充軍應赦者一百四十人,除豐熙、楊慎、王元正、馬錄、呂經(jīng)、馮恩、劉濟、邵經(jīng)邦外,其馀人全部釋放。
尚書六年考滿,十六年(1537年)八月加太子少保。
十七年四月,唐龍遂以母老乞歸侍養(yǎng)。
嘉靖二十三年(1544年)八月,再起用為南京刑部尚書,隨即于十二月改任南京吏部尚書。
次年兵部尚書戴金罷免,世宗召還唐龍?zhí)嫒?,四月兼提督團營軍務。
太廟修成后,加太子太保。
十二月代熊浹為吏部尚書,其為官勞績,凡事均咨詢僚佐,因年邁多病,動輒為僚佐所欺。
御史陳九德劾前選郎高簡罔上行私,連及唐龍衰暮。
高簡下詔獄,唐龍引疾辭職未成,吏科給事中楊上林、徐良輔又疏論高簡之事,世宗下詔,高簡杖刑六十遣戍,楊上林、徐良輔因不早言罷官,唐龍則黜為民,嘉靖二十五年(1546年)七月卒于回鄉(xiāng)途中。
經(jīng)過數(shù)年,其子翰林院修撰唐汝楫上疏辯解,朝廷復其原職,追贈少保,謚文襄。
唐龍曾與嚴嵩為善,其罷官之事,實為夏言所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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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479—1545 【介紹】: 明湖廣麻城人,字養(yǎng)和,號松石。
正德三年進士,授南京禮部主事,以御史出按陜西,以忤鎮(zhèn)守中官廖堂下詔獄,謫金壇丞,屢遷湖州知府。
嘉靖間巡撫陜西,請撤鎮(zhèn)守中官,平定各族起事,進右副都御史。
十四年總理河道,疏汴河及山東七十二泉。
十五年改兵部左侍郎,總制陜西三邊軍務,改造戰(zhàn)車,遣將御韃靼吉囊。
以兵部尚書乞休歸,家居三年卒。
謚莊襄。
有《仲志集》、《問水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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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天和(1479年7月5日—1545年1月27日—Liu劉),字養(yǎng)和,號松石,湖廣承宣布政使司黃州府麻城縣(今湖北省麻城市)人。
正德三年(1508年)戊辰科進士,授南京禮部主事。
因劉瑾罷黜御史十八人,改他曹二十四人補充,其遂改為監(jiān)察御史,出按陜西。
鎮(zhèn)守中官廖堂奉詔辦食御物于蘭州,劉天和謂其非所部,辭而不往。
廖堂遂奏其拒命,明武宗下詔逮捕,其下部民哭送者上萬人。
詔獄久不釋,吏部尚書楊一清上疏論救,法司奏當贖杖還職,中旨謫為金壇縣丞。
刑部主事孫繼芳亦抗章救,沒有批準。
屢遷至金壇知縣、湖州府知府,多有惠政。
嘉靖初年,升為山西提學副使,累遷南京太常寺少卿。
以右僉都御史總督甘肅屯政,請以肅州丁壯及山、陜流民于近邊耕牧,且推行于各邊疆等。
之后改為陜西巡撫,任內(nèi)請求撤鎮(zhèn)守中官及罷為民患者三十馀事,明世宗均聽從。
之后他亦平定洮、岷番等民變,進右副都御史。
母喪丁憂,除服,總理河道。
加工部右侍郎,仍然負責河南等地河道治理。
嘉靖十五年,改為兵部左侍郎,總督三邊軍務,此后晉升右都御史,抵禦塞外吉囊入侵。
之后論功,加為太子太保,蔭一子錦衣千戶,前后賚銀幣十數(shù)。
遷南京戶部尚書,不久召為兵部尚書兼督團營。
因言官彈劾其年老衰,劉天和遂乞休歸。
家居三年卒,贈少保,謚莊襄。

人物簡介
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481—1545 【介紹】: 明撫寧衛(wèi)人,字志南,號聯(lián)峰。正德三年進士。嘉靖七年,由陜西按察使擢右僉都御史,巡撫寧夏。以劾總兵官趙瑛失事,反為所訐,奪職。二十年,韃靼俺答入掠山西。因起鵬故官,旋為宣大總督,以乞餉觸帝怒,受事僅百日而罷。俺答再入,再起鵬故官,兼督山東、河南軍務。于邊務頗能經(jīng)心。官至兵部尚書。后以俺答大入,下獄謫戍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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翟鵬(1481年—1545年),字志南,號聯(lián)峰,別稱翟青天,直隸永平府撫寧衛(wèi)(今河北省撫寧縣)軍籍山東武定州人,進士出身。
官至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。
治《詩經(jīng)》,行三,由撫寧縣學生中式正德二年(1507年)順天府鄉(xiāng)試第一百六名舉人,年二十八歲中式正德三年(1508年)戊辰科會試第三百三十七名,第二甲第一百七名進士。
授戶部主事,此后升任戶部員外郎、戶部郎中,后出任衛(wèi)輝府知府、開封府知府。
此后升為陜西副使,進陜西按察使。
其性格剛介,歷官以清操聞名。
嘉靖七年,升任右僉都御史,巡撫寧夏。
當時邊疆防備很久都松弛,青壯士兵都被太監(jiān)家用于私自勞役,而邊疆部隊均為羸弱老兵。
翟鵬抵達后,重新整理邊疆防備,并請求賑災饑荒。
后因外寇入侵而停俸祿,此后因彈劾總兵官趙瑛失事而被攻擊奪職歸鄉(xiāng)。
嘉靖二十年八月,俺答汗入侵山西內(nèi)地,兵部請求派遣大臣監(jiān)督軍儲,因而舉薦翟鵬。
遂恢復官職,整飭畿輔、山西、河南軍務兼督餉。
崔鵬抵達后,俺答汗已經(jīng)掠奪而去,而吉囊軍復寇汾州、石州等。
崔鵬往來馳驅,沒有戰(zhàn)功,后蒙古離開,于是召還回京。
次年三月,宣大總督樊繼祖被罷免,授翟鵬任兵部右侍郎取代上任。
但因投降者稱大量入寇,加上崔鵬連乞兵餉,招致皇帝大怒,于是令其革職閒住,并罷免總督官不設。
翟鵬僅做了一百天的總督。
同年七月,俺答汗再次入犯山西,掠奪太原府、潞安府等。
兵部請求恢復設置總督,并起用翟鵬擔任故官,令兼督山東、河南軍務,巡撫以下并聽節(jié)制。
翟鵬接受命令時,蒙古已經(jīng)出塞,于是他請求調(diào)用陜西、薊、遼客兵八支,及宣、大三關主兵,兼募土兵進行兵備,并有所斬獲。
嘉靖二十三年,因總兵官郤永等戰(zhàn)功進兵部尚書。
御史曹邦輔曾經(jīng)彈劾翟鵬,崔鵬亦乞求罷免,沒有得到批準。
同年九月,薊州巡撫朱方請撤諸路防秋兵,兵部尚書毛伯溫于是并撤宣、大、三關客兵。
俺答汗趁機進犯膳房堡,被郤永抵擋,于是迂回從順圣川至蔚州,直抵完縣,京師戒嚴。
嘉靖帝大怒,屢次下詔指責翟鵬。
之后御史楊本深、兵科戴夢桂彈劾其逗遛二致使敵軍進犯京畿。
于是下詔獄,死于獄中。
隆慶初年,恢復官職。

人物簡介
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介紹】: 明蒙古部落首領。
正德四年,以獲罪其主西奔青海。
自此經(jīng)常攻掠甘肅西寧。
九年,總制彭澤集諸路軍擊之,亦不剌遁走。
及軍還,仍返青海。
嘉靖間,總制王瓊撫定諸少數(shù)部族以削其勢。
十一年,韃靼吉囊引眾自河套西掠,大破亦不剌,其勢遂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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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540—1602 【介紹】: 明山東丘縣人,字宗甫,號衛(wèi)宇。
隆慶五年進士。
歷知浚、太康、任丘三縣。
萬歷中擢南京御史,有直聲。
忤大學士許國,出為永平知府。
遷赤城兵備副使,治亭障二百余所,邊防甚飭。
拜右僉都御史,巡撫延綏。
與韃靼吉囊定和好之議。
旋以總兵官麻承恩教唆眾卒主嘩噪事而自劾,帝慰留之。
尋得疾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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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維城(1540年—1602年),字宗甫,號衛(wèi)宇,山東東昌府丘縣(今河北省邱縣邱城鎮(zhèn))人。
隆慶四年(1570年),鄉(xiāng)試中舉。
隆慶五年(1571年),聯(lián)捷辛未科進士,相繼擔任河南??h、太康、直隸任丘三縣知縣。
萬歷十年(1582年),升南京湖廣道監(jiān)察御史。
張居正奪情,寧國儒生吳仕期意欲上書反對。
書未發(fā)時,太平府同知龍宗武報告給操江提督胡價,讓他告訴張居正。
恰逢有人偽造海瑞彈劾張居正的奏折,將他的上疏也印在邸報上。
龍宗武認為是吳仕期所為,將其逮捕下獄,嚴刑拷打七天,吳仕期被折磨致死。
張居正死后,吳仕期妻子訟冤,孫維城將事情如實上報。
此時,胡價已經(jīng)擔任刑部侍郎、龍宗武已是湖廣參議,都被撤職流放邊地,天下人為之稱快。
宦官田玉提督太和山,請求兼任地方防守事宜,萬歷帝同意。
孫維城援引祖制,極力認為不可。
不久因為申救御史范俊,孫維城被停發(fā)俸祿一年。
又因違背恩師大學士許國意旨,外放為永平府知府。
升赤城兵備副使,修理亭障二百六十所,招史、車二部一千余人。
以功績升為按察使,兼任兵備副使。
部落首領安兔挾持五千騎兵邀功請賞,孫維城請求督撫,免除賞賜并責備他,于是安兔不敢放肆。
不久以右布政使移守宣府,改為廣東左布政使。
萬歷二十九年(1601年),拜都察院右僉都御史,巡撫延綏。
河套地區(qū)諸部落常常反叛,孫維城停止他們進貢、互市十余年。
后來,他又收復松山,修筑邊境城市,各部落首領異常恐慌,便加緊襲擊。
這時,吉囊、卜莊等乞求和議。
聽說巡撫王見賓離職,請求更為迫切。
在寧夏著宰,也向巡撫楊時寧請求朝廷派兵。
兩鎮(zhèn)均上奏,給事中桂有根請讓邊臣自做主張。
孫維城剛代替王見賓,楊時寧也升任離開,由黃嘉善代替,二人一起相互約束。
孫維城又陳上有關善后事宜六件,重新鞏固邊防。
最初,孫維城在宣府,與總兵官麻承恩關系交惡。
恰好麻承恩也移鎮(zhèn)延綏。
一天,孫維城看見城外積沙幾乎與城墻一樣高,命令兵丁除掉它。
麻承恩挑唆眾人說:“連飯都吃不飽,還能除盡塞上的沙嗎?
”士兵于是喧嘩。
孫維城正言道:“除城沙,以防寇耳,非謂塞上沙也。
”士兵醒悟后散去。
孫維城因此自劾,皇帝慰留,整治嘩變的士兵。
然而孫維城竟因此得病,不數(shù)月卒。
將吏進入他家查看,財中僅有俸祿數(shù)金,眾人集資送其遺體回鄉(xiāng)下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