冠有記過之史賦 北宋 · 劉攽
 出處:全宋文卷一四八四
禮崇上嗣,冠責成人。
受記過而置史,期寡尤治身。
元服既加,思主器增重;
官箴御側(cè),俾載筆以維寅。
自昔明王,建茲元子。
謂夫豫儲貳,所以恢壯于基構(gòu);
教諭,所以輔成德美。
故乃生則使吉士負之,暨少長而與正人處矣。
春秋之甫盛,弁兮有容;
保傅至嚴,史焉居此。
將使夫言也無違,行也無疵。
仁義中立,繹溫文允宜。
毓德少陽,由三加諭志;
?書莊士,參眾臣而盡歸。
天子不得備夫官聯(lián),惟圣人是以尚乎冠事。
著代于阼,重名而字。
著代所以壹系于大本,重名所以使棄其幼志
惟命靡常,修身兮匪易。
是宜繩愆糾繆,無隱惡以成章;
廣記備言,職思憂而相示。
且夫莫大無悔,過莫先于改為
不恥有咎,而甚病于弗知。
不有史也,其誰詔之。
結(jié)佩以朝,念服備而能謹;
執(zhí)簡識失,將文勝無遺。
是知教義方者愛子常然;
孝弟者,既冠之所守。
位愈尊而事愈重,德彌盛而養(yǎng)彌厚。
通之于前,或相之于后。
纖介而必書,周旋善誘。
故得學宮齒胄,責四行而何尤;
寢門問安,日三至而奚咎。
火哉德茂明兩,材由少成
正萬拜于大卞,隆永世英聲。
望苑延賓,以方術(shù)而互進。
洞簫作頌,資燕樂娛情。
是皆不踐于典彝,蔑聞于警戒。
漢道似以未善,世嫡于焉有敗。
豈若信臣書過,而日新焉。
此《易》所謂憂悔吝者,存乎介」矣(《永樂大典》卷一六二一八。)。
題下原注云:「成人之后,宜此示戒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