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復(fù),并敘(1077年10月13日) 北宋 · 蘇軾
熙寧十年秋,河決澶淵。注鉅野,入淮泗,自澶魏以北,皆絕流而濟。楚大被其害,彭門城下水二丈八尺,七十馀日不退。吏民疲于守禦。十月十三日,澶州大風終日。既止,而河流一枝,已復(fù)故道,聞之喜甚,庶幾可塞乎。乃作《河復(fù)》詩,歌之道路,以致民愿而迎神休,蓋守土者之志也。
君不見西漢元光、元封間,河決瓠子二十年。
鉅野東傾淮泗滿,楚人恣食黃河鳣。
萬里沙回封禪罷,初遣越巫沉白馬。
河公未許人力窮,薪芻萬計隨流下。
吾君盛德如唐堯,百神受職河神驕。
帝遣風師下約束,北流夜起澶州橋。
東風吹凍收微淥,神功不用淇園竹。
楚人種麥滿河淤,仰看浮槎棲古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