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恩寺三首 其二 乾隆庚子 清 · 弘歷
五言律詩 押支韻 出處:御制詩四集卷六十六
下院潭柘(此寺為潭柘岫云寺下院,傳來守凈規(guī)。
未能忘有執(zhí)(佛以無著為宗即守律仍有所執(zhí)著也),卻亦勉無私
忍草陽發(fā),禪枝帶籟披。
華幢及香鼎,仍是圣慈施。